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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盗用供水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4-08-26 07:03扫一扫,手机看帖
   今天早上(8月2 6日)6点本人在穿紫河风光带跑步经过穿紫河壹号工地路段看到有施工人员在(公共厕所门口)消防栓连接消防水管,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盗水行为?请供水公司给我们热心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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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来水公司 08-26 07:03:25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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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d001xcd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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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8-30 18:02
帖内置顶  –    –  2024-09-02 08: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提供的违规使用消防栓线索和具体地址,我司稽查人员近期连续多日在穿紫河一号售楼部附近蹲点稽核,基本确定是穿紫河一号售楼部及其物业公司安排人员在消除栓上取水。我司稽查人员对穿紫河一号售楼部及其物业公司在消防栓上盗取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和批评教育。
    根据《常德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条二十七条规定,除消防灭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公共消火栓。城市环卫、绿化、公厕等市政用水,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未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在消防栓上取水,属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感谢您提供的违法用水线索。
    当前正值用水高峰期,我司正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除消防灭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启市政消防栓取水,严禁违规取水浇地灌田。我司呼吁广大市民对盗用自来水行为进行监督、劝阻、举报,共建良好的用水环境。如发现偷盗用水等违法行为,欢迎市民拨打供水热线“7276110”或通过“常德供水”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违法举报向我司及时反映。
    感谢您对供水事业的支持和理解。

常德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30日
2楼#
发布于:2024-08-26 08:18
       到底是“消防用水”,还是“公共用水” ?
xcd001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3楼#
发布于:2024-08-26 08:39
直接拨打.7276110
4楼#
发布于:2024-08-26 20:28
环卫车冲刷人行道也是哪里用完就在哪里打开路边消防水阀补水,浪费惊人,投诉几次了,没得用。
信不信哦,过段时间自来水又会说运行成本增加了。
5楼#
发布于:2024-08-27 06:59
今天早上跑步(8月27日)经过该路段还是看到同样的场景、穿紫河壹号工地施工人员私自用专用钣手打开消防栓水阀连接消防水管……
6楼#
发布于:2024-08-27 07:41
现在的水电费都贵用得黑人子,偷水电太不应该 了
7楼#
发布于:2024-08-29 09:07
这样造成的公共损耗,自来水公司应该不得自己捡账,搞不好就均摊了
8楼#
发布于:2024-08-30 18: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您提供的违规使用消防栓线索和具体地址,我司稽查人员近期连续多日在穿紫河一号售楼部附近蹲点稽核,基本确定是穿紫河一号售楼部及其物业公司安排人员在消除栓上取水。我司稽查人员对穿紫河一号售楼部及其物业公司在消防栓上盗取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和批评教育。
    根据《常德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条二十七条规定,除消防灭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公共消火栓。城市环卫、绿化、公厕等市政用水,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未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用水手续在消防栓上取水,属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感谢您提供的违法用水线索。
    当前正值用水高峰期,我司正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除消防灭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启市政消防栓取水,严禁违规取水浇地灌田。我司呼吁广大市民对盗用自来水行为进行监督、劝阻、举报,共建良好的用水环境。如发现偷盗用水等违法行为,欢迎市民拨打供水热线“7276110”或通过“常德供水”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违法举报向我司及时反映。
    感谢您对供水事业的支持和理解。

常德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30日
9楼#
发布于:2024-09-01 20:37
今天晚上(9月1号)晚上6点5 0分在靠近穿紫河壹号入户大堂门口有人在使用专用钣手打开消防栓连接消防水管给小区绿化带浇水,至到晩上7点4 0左右还在浇水,初步估算了一下、他们盗用的供水量给一个三口之家用几个月时间不成问题,我就想问哈供水公司负责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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